在成都注册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协议后,通过PS技术伪造他人身份信息的商户营业执照,注册申请POS机提供给他人,并利用其在澳门从事非法外汇买卖活动…
5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警方获悉,两年前,资阳警方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部署下,破获了西南地区最大的跨境赌博POS机非法运营案。这些POS机被非法移至澳门后,被犯罪团伙用于非法买卖外汇,为内地到澳门的赌客套现近12亿元。目前盘踞在成都的犯罪团伙3人已全部被判刑,最高刑期6年。
“商机”:伪造商户牌照申请非法转让POS机及利润分成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当时,福建男子孙谋在澳门赌博时,认识了从事外汇生意的石某和潘某。他发现,他们给内地游客办卡取现的时候,用的是国内的POS机,可以当场支付港币给持卡人。
从中嗅到“商机”的孙,2016年来到四川,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信息在成都注册了3家公司,做起了POS机生意。三家公司由孙实际控制和经营。
2017年,他以公司名义与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开始介绍商户到支付公司注册申请POS机。公司的唐、王都是他在四川本地招的。唐做文员、司库,王负责采购POS机,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王到公司后,带来了客户资源,但他说公司卖给正规商户的POS机业务量很低。为此,孙某在向国内某客户了解到POS机在境外如何使用后,安排唐某根据石某等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利用PS技术伪造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以该商户的名义向支付公司注册申请POS机。
唐申请后,孙某、王拿到POS机,安装相应程序并测试。随后,这些POS机通过快递寄给石某等人,用于在澳门非法买卖外汇,套现内地赌客至澳门。
“公司和支付平台合作。客户刷POS机,要交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公司大概能拿到1.5/万,剩下的3.5/万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收。”到案后,孙交代,通过利润分成,公司可以获得大量利润。
检测:
非法改装转澳门为内地赌客套现近12亿。
孙的非法操作终于被揭露了。2019年11月6日,资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全国多个省市的POS机及多家第三方收单机构涉嫌被破解并转移至澳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过调查,一个“盘踞成都,活动澳门”的长期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四川省公安厅指定资阳市公安局管辖孙谋等人非法经营案件。
2020年7月,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部署下,资阳经侦局40余人分赴成都、深圳、重庆、福州四地收网,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银行卡989张、POS机189台,成功破获四川首例、西南地区最大的非法经营跨境赌博POS机案。
“我们抓了三个,最后四个在福建等地。我们把这四个人交给福建打。”资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何家玉说,按照规定,成都市孙谋等人申请的POS机跨省使用后,会被第三方支付机构监控,监管部门会给予相应处罚。但孙谋等3人申请POS机并改装后带到澳门供他人使用。这些改装过的POS机被非法移动,使得监控更加困难。
经查,孙某控制的公司申请9台POS机供石某等人非法使用,唐某也单独注册1台提供。结果,孙通过销售POS机,与支付公司分成,获利6万元。唐、王在公司的工资分别为14.65万元、9.9万元。唐提供的POS机也给了他5000元好处费。
这些绑定商户信息的POS机被非法转移至澳门后,被石某等人用于非法买卖外汇,在澳门为内地赌客非法套现近12亿元。
“如果赌客去澳门,带不了那么多人民币,就会找这个POS机刷,然后用港币赌。”何家玉说,石某等人根据刷卡当天人民币与港币的费率上下浮动,为赌客兑换相应的港币,再将现金港币兑换成人民币,转入赌客的内地账户。
判断:
最高刑期6年,3人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21年6月,资阳乐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谋、唐某、王某帮助他人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孙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唐、王是从犯。
据此,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孙谋、唐某、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6万元;有期徒刑2.5年,缓刑3.5年,并处罚金16.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8万元。
另追缴孙某6万元、唐某15.15万元、王某9.9万元违法所得,没收冻结、扣押的公司账户余额、电脑、POS机、银行卡、手机、电话卡等物品。
不服判决的3人提出上诉。孙辩称自己不是主犯,原审量刑过重。唐、王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其违法所得不清、证据不足,且从犯违法所得、罚金高于主犯,请求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出庭的检察官也认为,原审量刑明显失衡。2019年9月前,唐、王在孙某公司领取的工资,按违法所得不予追缴。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系主犯,但唐某、王某明知或应知孙某销售给澳门的POS机用于非法套现,其违法所得应为犯罪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罚金。
经查,2019年7月,孙控制的公司曾向第三方公司出具方案,同意支付非法使用POS机的非法获利。唐和王此时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另外,从唐某、王某的供述中可以得知,2019年9月孙某的公司被罚款后,二人继续帮助石某非法买卖外汇。
据此,二审法院认定唐、王违法所得分别为5.3万元、3.2万元。
于是,资阳中院在维持原判,没收冻结、扣押物品的同时,修改了部分判决:对唐、王的罚金分别改为5.5万元、4万元,追缴的违法所得也分别改为5.3万元、3.2万元。
何佳瑜介绍,他从福建警方了解到,移交福建的4人也已被判处相应刑罚。此前在澳门活动的石某等人在逃,警方仍在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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